关于召开2019 年度二级教(工)代会的通知
各分党委(党总支)、各分会:
二级单位教职工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“二级教(工)代会”)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发展和延伸,是推进校务公开的重要举措,同时也是完善和落实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保障。为了进一步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根据教育部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32 号)、《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(陕教规范【2015】11 号)和《西安外国语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》(西外大党发【2016】4 号)、《西安外国语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(西外工发【2013】19 号)(附件1)的有关规定,现将各分会召开2019 年度二级教(工)代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,认真总结本单位、本部门2019 年的工作,确定2020 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,充分发挥各分党委(党总支)、各分会组织作用,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,确保二级教(工)代会成功召开。
二、主要议题
二级教(工)代会的主要议题在征求教职工意见后,可由各二级单位的党、政协商决定,议题主要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根据各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和教职工(会员)的普遍要求拟定。议题可以考虑以下内容,如:讨论各二级单位的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要点;听取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,提出意见和建议;审议通过改革方案、考核办法、奖惩规定以及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;审议决定二次分配的原则和办法;民主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,推进院(处)务公开工作等。
三、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
二级教(工)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,由本单位党、政组织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,应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。学校“双代会”代表是二级教(工)代会的当然代表,教职工总人数在50 人及以下的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(会员)大会;教职工总人数在50 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召开全体教职工(会员)大会,也可召开教职工(会员)的代表大会,但均应严格履行教(工)代会程序和职权。教学单位的教(工)代会,教师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。
四、组织实施
第一阶段:布置安排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,提出会议日程和领导小组建议名单。填写“二级教(工)代会召开申报表(附件2)”,开会前一周报校工会审批。同时准备二级教(工)代会会议文件,做好召开大会的准备工作。
第二阶段:各分会召开二级教(工)代会。在二级教(工)代会闭幕后填写“二级教(工)代会举行情况报告表(附件3)”,并按要求整理大会主要文件,一周内报校工会存档。
大会主要文件材料包括:文件汇编目录;教(工)代会领导小组名单;代表(分组)名单;教(工)代会工作人员名单;大会出席签到人数报告单;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;审议教(工)代会议题补充说明;大会表决办法;大会文件或决议表决结果报告单;大会决议;大会开幕词和闭幕词;二级教(工)代会举行情况报告表,教(工)代会会议记录和照片(会场照片、代表讨论的照片或特写场景的照片)等。
各分会须根据本分会实际情况,合理安排二级教(工)代会的时间。建议在本学期期末前完成。
五、工作要求
二级单位教职工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做为高校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教职工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主渠道;是提高教职工的民主意识,创造全校良好的民主管理氛围,推动学校教代会发展的重要途径;是体现校党委民主决策、依法治校的重要机制。
此次二级教(工)代会是学校开展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会议。各分党委(党总支)、各分会要在坚持总指导思想的基础上,灵活运用各种方式,严格规范工作流程,保证会议按时召开,群策群力,共谋发展。
特此通知。
校工会
2019 年12 月18 日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