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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外国语大学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
发布时间:2022年10月24日   查看次  

(西外工发〔202211)

为了规范和做好教职工慰问工作,根据《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》(陕工发〔20192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对象

慰问对象为西安外国语大学在职工会会员。

二、慰问类别和标准

1.结婚、生育慰问

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、生育,由基层分会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购买慰问品进行慰问。

2.患病住院慰问

工会会员患病住院,基层分会可购买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,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。

3.会员或直系亲属去世

会员本人去世,给予家属慰问金2000元;会员直系亲属(限于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给予会员本人慰问金1000元。费用由校工会列支。

4.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慰问

对于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,由校工会统一组织慰问,慰问品不超过1000//年。

5.退休慰问

由各基层分会为会员购买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,为会员举办荣休仪式,可购买不超过300元的干果。经费由校工会列支。

6.其他

年节慰问、会员生日慰问以及其他慰问等,由校工会统一组织。

三、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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