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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外国语大学工会办公室工作范围及规定
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06日   查看次  

为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规范工会办公室的工作,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,根据学校和工会有关要求,结合工会工作实际,特做如下规定。

第一条 工会办公室是工会的综合协调部门和办事机构,在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在办公室业务上接受学校党政办的指导;

第二条 保障工会政令畅通,做好信息的收集、传递、报送工作;

第三条 督促检查上级来文和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;

第四条 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,参与工会重大决策调研;

第五条 协助主席筹备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召开工作,并做好闭会期间的日常业务工作;

第六条 协助主席起草工作计划、总结和专题报告,做好有关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;

第七条 负责工会宣传工作,加强工会网页的建设更新,利用网络等先进传媒手段,及时通报工会工作动态;

第八条 组织或指导教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;

第九条 负责工会的对外联系外联和接待工作;

第十条 负责印章、介绍信的管理使用;

第十一条 负责工会的考勤、绩效津贴核实上报及办公室的安全工作;

第十二条 负责设备及有关物品的采购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使用;

第十三条 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学校工作重点,做好信息报送工作,全面、准确、及时汇报工会工作中的新情况,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;

第十四条 做好文档工作,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。凡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资料,均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和立卷,按照《西安外国语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》的要求,定期向学院档案室移交;

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学校和上级工会的要求,做好财务管理工作;督促财会人员不断学习掌握工会财务管理的最新知识和技术,认真做账,经得起监督检查;

第十六条 做好信访工作。属于工会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都应积极予以解决;对于按政策无法解决的问题,应以明确的态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,并做好思想工作;对于重要紧急的信访问题,除应立即向主席报告外,还应向学校党政办及时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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