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 >   正文
西安外国语大学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05日   查看次  

第一条 女工委员会是校工会设立的旨在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的机构,由校工会委员会提名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,经校工会委员会通过组成。女工委员会一般由9-11人组成,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在校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,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,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;

第二条 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,在女教职工中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传统文化教育,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自身素质;

第三条 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积极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活动,做好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,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做出贡献;

第四条 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民主监督,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;

第五条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了解女教职工情况,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,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;

第六条 计划、多层次地培训女教职工工作专、兼职干部,不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,推进工会的女教职工工作;

第七条 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,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;

第八条 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,为创建和谐校园作出努力。

 

地址: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  邮编:710128

电子邮箱:gonghui@xisu.edu.cn

Copyright © 西安外国语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. 陕ICP备2021001939号-1   技术支持:数码人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