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,巩固警示教育成果,保证工会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;
第二条 校工会廉洁办公的原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,自重自省、自励自律,清正廉洁,勤俭办公,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;
第三条 在教职工中经常组织积极向上,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,抵制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等贪图安逸的生活方式侵袭,拒腐防变,警钟长鸣;
第四条 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和教职工福利费,按既定的规章制度办事。不贪不占,不乱花钱,切实把经费用教职工身上和工会的事业发展上;
第五条 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办事,不弄虚作假,并将工会来往帐目交由学校计财处代管,以便预防财务管理方面有可能出现的差错;
第六条 严格遵循财务一支笔原则,5万元以上支出,由主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或主席签字审批;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支出,由校工会专职副主席签字同意,并交校计财处处长审批方可。万元以下支出,由工会专职副主席签字审批;
第七条 3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,须由二人以上经手办理。大宗福利品采购,要由教职工福利委员会集体招标议标决定;
第八条 定期召开廉洁办公座谈会,加强检查监督,及时查缺补漏。